line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
发布日期:2011-6-9   阅读次数:14862

      2010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开始实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8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1〕第17号公告,对通过综合评审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机构名单及其检测业务范围(见附件)予以公告。我中心成为央行认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机构。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机构在申请前6个月内,都要委托合格的检测机构对其业务系统技术标准进行检测认证。并根据其支付业务发展和安全管理的要求,至少每两年对其被核准的业务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再检测认证,且不得连续两次将业务系统检测委托给同一家检测机构。我中心依据央行的规范和要求对第三方支付平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开展检测工作,以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

      2011年5月,央行对我中心检测能力进行了考评,范围包括:功能测试、风险监控、性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和文档审核,重点考查了系统功能和性能评测能力、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能力,以及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的掌握程度。中心将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质量监督服务,积极推动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稳健、健康发展。

附说明:
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和货币汇兑等。
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流程图

检测申请书下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系统检测申请书

【关闭窗口】